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5月22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于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就中华中医药学会2021年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学会学术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中医药学会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中华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草案)》。
于文明讲话时强调指出,学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坚持“内外兼修”,“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促进中医药加强学术内涵和特色优势发展,促进中医药特色人才能力素质提高,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做贡献。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适应当前中医药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学会分支机构和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学会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贡献率,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工作,为政府决策和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要进一步发挥专家会员、理事主体活力,调动和激发专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为专家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在推动学术进步、促进学术繁荣发展方面积极作为。
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仝小林、李灿东、胡鸿毅、杨殿兴、郑进、肖伟、王国辰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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