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溪林:以法治化促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人物介绍:
中医药在新时代遇到了新机遇,踏上了新征程。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意见》提到,深圳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2022年12月,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依法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扩大符合条件的中医护士的执业权限,适当放宽可以从事中药调剂的人员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上门中医医疗服务,这里面变通了处方、调剂等方面的规定,大力促进了中医药的发展。
如何利用法治化来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让深圳光明中医药港的发展走向法治轨道。我们有一个设想:通过法定机构立法的方式开展。
深圳市现在已经有多家法定机构,比如国际仲裁院、南方科技大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等。我们想通过法定机构立法的方式,将业界共治的治理方式有机融合,能够通过人大或者政府规章,通过一部特级法规,或者是一部特区的政府规章,来将深圳光明中医药港的运营模式、职责任务、组织架构、管理运作、监督机制、人员使用与管理、经费的筹措、绩效的分配等定下来,从而保证中医药港的企业化管理、独立运作,保证它的公开透明,促进中医药港的发展,这已经列入了2023年深圳市立法规划。
特别声明:本文取材于网络公开信息,如有错失或侵权,请即告知我们。欢迎携手进步,谢绝无理求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