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静案冲击之下,中医药管理局终于动起来了! 新雨淘中医笙境 • 2023年7月28日 am10:24 • • 阅读 48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5月6日所发布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更可以说与中央要求中医药大发展的形势背道而驰,遭到民间中医的强烈批评。 在民间中医的强烈呼吁下,在侯静案的强大催化下,中医药管理局终于行动起来了。 7月18日,该局发布了《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取代2012年制定的《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一个管理办法竟然试行十多年,也不见转正,这本身就是很奇怪的。其原因,实际就是因为中医药管理局的边缘化,缺乏真正的权力。 根据2012版《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委员会倒确实是编制了一个《中医药行业标准》。不过这个标准基本没有什么人理睬。民间中医各做各的,很少人去看这个所谓的行业标准。官方中医配药也需要辩证,药材随加随减。诊疗主要靠经验支撑。也许考试时会看一下这个标准,实际应用则往往按自己的一套来。甚至考试时,这东西也没什么用,基本不考。 真正有权力的医药当局使用的乃是西医药的标准,削足适履来要求中医药,全国各地法官也是按照西医药的标准、相关的法律来判断中医药的案子。 就拿李仕平案、侯静案来说,笔者都详细看过法院的判决书,完全没有提到《中医药法》及相应的中医药法规、条例、标准。这些东西统统与废纸差不多。法官看都不看一眼,完全抛置一边。 既然如此若有若无,于是所谓的《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也就无所谓修订转正了,反正都是摆设。一试行便是十多年,都蒙上了灰。 出了一桩侯静案,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市监局和法院那边坚决说侯静生产了假药。而中医药人则说,中医几千年来都是这样制药的,如果这都要判定为假药,那么几乎100%的中医人都在制造假药,全部要判刑。现在这件事在网上闹得越来越大。 如果进行反思,那就是中医药缺乏适当的标准,法律没有尊重中医药自身的标准和规律。那么这次中医药管理局修订《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很可能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也许就是明年),所有相关的法律也要跟着修订。中医药按照自己的规律和标准来,不能把西医西药的标准强加于中医药头上。法官们再也不能再张冠李戴,制造冤假错案了。 比较2012版《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2023版),可以发现有很大的不同。 2012版提到 :“中医药标准按适用范围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所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实际是一回事。所以2012版实际只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问题在于,国家标准都是摆设,地方标准要么没有,要么就连摆设的地位都没有。因此,2012版实际只有一个标准:行业标准(即国家标准)。 2023版则不同。里面提到四种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制定这四个标准,意味着中医药师在治疗或制药时,除了要适应基础性的国家标准之外,在细节方面,可以有自己的标准。 而这也意味着,国家标准不必再那么细致。粗枝大叶、多规定原则性的东西即可。这样,就能较好地适应中医药辩证、根据病情随加随减的特点。 比如说侯静家的药,其制药程序除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也有自己细节上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可能会要求用文字规范起来。如此就是“制真药”、“真制药”,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假药”问题。 真正的假药只能是一种:大面积无效或到有反效果。任何有效的中药,都不应判定为假药。如果一定要挑毛病,那也只能是生产过程不规范,或者缺乏书面标准,整改一下即可。 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2012版提到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笔者搜索到的只有行业标准,并没有什么国家标准。虽然就人们的理解来说,在这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本质区别。但就法律地位来说则是天差地远。行业标准,意味着只是中医药行业内部的东西。法律可以不看这个标准,法官们只看真正有权的医药当局制定的“国家标准”,即西医药标准。 2023版则删除了“行业标准”,只提及“国家标准”,这意味着法律地位大大提高:所制定的这个标准就是要对标国家法律的,以后不能用西医药的那一套安在中医药头上。 在微信群里,人们对中医药管理局7月18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议论纷纷。 以下摘录一些言论。 甲:一看这就是外行人说的话,中医有标准吗?能标准化吗?这些人还是在拿西方人那一套所谓的标准来套中医,是继续让中医削足适履,实际是消灭中医的政策,竟然还美其名曰征求意见。 乙:有些标准还是要的。比如说中草药的产地标明,采摘时间,中药饮片的加工技术方法,包装规格,保存年限。中成药的申请制备条件,汤药的应用范围,院内制剂的使用范围。个性化药丸的加工管理。中医执业的资格考核办法,传承制度的应用管理。标准很多,我们需要观察的是,是否由内行中医制定。如果是真正内行制定,就能符合中医药的特点,可用实用。 丙:中医服务事项不应完全拒绝标准化。拿标准化产品和西医抢市场,另拿差异化个体服务更精准的治疗。 规范化、标准化是大势所趋。对于原始人来说,规矩、礼仪、法律,可能都是陌生和奇怪的,糊弄人的。但这并不能阻碍人类各种法律和制度的发展。 当然,所谓标准化并不意味着把一切细节都规定死。中医药的辩证特点尤其如此。2023版提到四种标准,国家、地方、团体、企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既做到了规范化,又给弹性化留出空间。 最后说一件最新消息:7月21日上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领导信息”栏目更新显示,余艳红已经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不再担任这一职务。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新官上任三把火。希望新的局长上任,能够带来崭新的局面。 特别声明:本文取材于网络公开信息,如有错失或侵权,请即告知我们。欢迎携手进步,谢绝无理求删。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Δ